生活日报:环检机构联网 跨区域检测即将实现

23.11.2015  14:42

      □记者 赵冉            

  生活日报11月21日讯 20日,山东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做好便民服务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简化环检审批程序,禁止政府开办环检机构,推广机动车云检测,推动省内车辆跨区域环检实施。《通知》要求,取消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量限制和布局限定的规定,各市按照市场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环检机构(线),满足广大公众的检车需求。要避免行业垄断,同时防止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开办环检机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开办环检机构或以任何形式参与环检机构经营。已开办或参与的,2016年3底前必须停办或退出。对拒不停办或退出的,按照省环保厅“五项禁令”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环检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服务时间,试行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停休制度,争取做到与安检同步,探索开展环保检验网上预约服务。  

  暂采用省、市两级机动车监控平台联网的方式,实现环检机构(线)全省联网、信息共享,省内车辆跨区域检测不再需要车辆注册登记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单。   

  山东省已经建设完成了省级机动车云检测监管平台,目前已经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菏泽等12市开展云检测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按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山东省将建设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建立环保、公安等部门信息定期交换机制,对遥感检测超标车辆,由环保部门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车主,并于2个月内进行环保检验,对3次道路遥感检测不合格而未参加环保检验的、以及连续3次不能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报道链接: http://shrb.qlwb.com.cn/shrb/content/20151122/ArticelS04003JQ.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