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06.08.2015  12:35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携手努力下,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深改办等部门的指导下,《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经过近一年的酝酿、修改和完善,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正式印发。下面,我把《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工作考虑向大家作简单介绍。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出发,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提出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要求。今年初,中办、国办正式下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作出重要制度设计,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设目标,并就各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作出明确要求。省委十届八次会议结合山东实际,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中央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省委将贯彻落实国家意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改革任务。《实施意见》的出台,在制度层面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遵循,明确了目标,绘就了蓝图,成为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二是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依据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发展均衡、服务便捷、多元参与、共建共享、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数字化、社会化、丰富产品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加大保障力度等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的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以国家意见为基本遵循,结合山东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实际,提出一系列重要目标和具体举措,是国家意见精神在山东工作实际中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落实。与《实施意见》一同出台的实施标准以国家指导标准为基本框架,结合山东文化大省的实际和较为扎实的工作基础,在具体指标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提高,整体上略高于国家指导标准。

  文件制定出台过程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充分酝酿,逐步完善。去年,省文化厅会同22个省直部门、单位成立了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将制定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作为重点推进的重要工作,与文化部起草国家意见和保障标准同步,正式启动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的起草工作。多次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审议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先后3次书面征求各市意见,3次书面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在东、中、西代表城市烟台、潍坊、菏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高、中、低标准,选择9个县(区、市)、27个乡镇(街道)和27个村(社区)进行指标实地测算。及时与国家文化部和专家组联系沟通,吃透中央精神,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学习借鉴浙江、广东、江苏等先进省市经验。通过省文化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邀请法律顾问把关。《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经多次修订完善后,先后报省委专项小组、国家文化部进行了审核。5月6日、5月13日,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先后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根据会议审议意见,经再次征求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意见后,5月26日,《实施意见》进入发文程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严格按程序逐级审核把关,对文稿进行了认真校核并作了相应调整。6月5日,省委和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发了文件。

  二、文件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两部分。

  实施意见全文共分八个部分,三十条。一是提出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通过明确工作原则,推进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实现“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发展均衡、服务便捷、多元参与、共建共享、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按照全覆盖、保基本的思路,对健全设施网络、统筹城乡资源、开展文化扶贫、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提出要求。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包括保障标准、技术标准、评价标准等在内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四是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通过培育文化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以及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增强文化发展活力。五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突出利用现代技术,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六是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以人民为中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服务提供。七是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协调机制、管理机制、评价机制,实现共建共享。八是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为公共文化发展提供法律、财政、人才和组织保障。

  实施标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结合山东实际略高于国家标准,包括具体指标和标准实施两部分。一是具体指标。包括“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经费人员”,共47条。总体上分为三类,其中,有12条延续国家指导标准要求。11条在国家指导标准基础上进行指标细化、数字化。比如,“一村一月一场电影、一年一场戏”计划、免费开放错时开放时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标准,市、县博物馆、美术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应急广播建设任务等。24条结合山东实际新增特色条目。比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及藏书量、群众文体活动、“图书馆+书院”创新模式、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体系、海疆数字文化长廊、服务特殊群体、经费队伍保障等。二是标准实施。主要就标准执行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包括意见、标准贯彻实施时间、各市任务要求、各级政府经费分担方式、督查评价机制等。

  (二)主要特点。 文件的制定注重加强现状梳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学习国家意见和标准,在结合山东实际的基础上提出目标任务。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逐步确立并完善“五个统一” ,即全国标准与山东特色、保障基本与促进公平、把握需求与有效供给、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基本原则。

  一是内容依据充分 。2013年底,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就将制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标准作为文化工作重要任务,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十艺节筹办期间,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为重要内容,投入249亿元强化基础设施。十艺节后,又投入63亿元。结合筹办十艺节期间两轮督导、对各地公共文化覆盖率考核、行业扶贫督导、示范区及先进县检查、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等,深入调查研究,理清思路,摸清底数,为文件起草打下坚实基础。2014年8月,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印发了征求意见稿。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 。围绕一些地方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不匹配、面向特殊群体产品服务不足等问题,强调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软件”建设,提升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提供多样化产品服务、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的重要作用。强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形成供给主体多元化、社会化格局。

  三是强调惠民利民 。按照促进城乡均等、人群均等、区域均等的理念,努力实现均衡发展。建立城乡联动机制,推行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开展流动服务,实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工程。将特殊群体文化权益摆上重要位置,量身打造适用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推动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公共文化建设,实施文化精准扶贫计划。注重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将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山东文化共享工程优势,完善平台功能,建立文化产品服务资源供给平台和群众文化需求、满意度评价反馈平台,实现文化产品供给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

   四是突出山东特色 。山东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的制订以国家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基本遵循,立足基层,细化要求,增强可操作性。文件定位“高于国家标准,兼顾区域平衡”,注重体现山东特色,融入山东元素,形成独有文化品牌。特别是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将打造“图书馆+书院”模式、乡村儒学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等独特文化品牌纳入文件内容。提出一村一月一场电影、一村一年一场戏等文化惠民工程、文体小广场建设标准,以及海疆数字文化长廊、盲人数字图书馆建设、实施文化精准扶贫等,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的标准指标体系。

  五是强调前瞻性 。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当前文化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可操作性强。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执行时间与“十三五”一致,在发展目标、标准指标确定方面紧密衔接,统筹考虑,预留了一定发展空间,便于指导长远。同时,提出建立健全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文化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具体指标。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山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志性重大节点,是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下一步,省文化厅将联合各相关部门,抓紧部署《意见》的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省文化厅将重点围绕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扩大新闻宣传、加强督促指导上下功夫,加强对《实施意见》的宣传,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各市制定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年底前,配合国家督导工作,省里将对各市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文件的重视程度、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目前,省级层面的协调机制已经建立,并在制定印发《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制定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建立完善本级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以国家指导标准为基本遵循,按照省实施标准要求,制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抓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形成一批符合实际的创新模式,并适时向全省推开。

  四是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 。结合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制定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办法,结合实际策划实施一批文化惠民项目,按照省扶贫工作要求及时完成省定贫困村文化设施建设扶持任务。

  五是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 。完善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体系,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试点工作。依据国家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和指导目录,制定具体办法。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六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法治化进程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结合“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策划实施一系列公共文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分阶段、按步骤推动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