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企业生产月饼不合格 山东2家被食药总局点名

02.09.2014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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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4年中秋节月饼的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覆盖全国23个生产省份的374家生产企业,合格率为96.8%,27家企业的27批次月饼检验不合格。记者了解到,山东2家企业生产的月饼不合格、5家企业销售批发的月饼不合格。

  据了解,本次月饼监督抽检共涉及微生物、酸价、过氧化值、防腐剂、重金属等30余项检测项目,抽检结果显示月饼质量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根据抽检结果,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检不合格的月饼集中在山东东营市和德州市。其中,夏津县益海兴食品厂、德州市德城区米奇食品厂生产的月饼都因防腐剂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被点名。平原县家庭号商贸有限公司、武城县城区德百超市、宁津盐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山东鲁百百货大楼集团东营百大超市有限公司、乐陵市乐百购物中心等月饼销售批发企业或因防腐剂超标、或因菌落数量超标而被点名。

  通过分析,本次监督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菌落总数超标(共10个批次样品检验不合格)。说明有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贮存不当等问题。二是防腐剂超标(共11个批次样品检验不合格)。说明有的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另外,个别样品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说明产品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存在原料把关不严、过程监控不足、贮存条件不当等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已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检验机构根据总局要求已第一时间报告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局已责令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总局还发布了中秋节月饼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月饼、适宜环境贮存、选择正确食用方式、注重平衡饮食等。

  小贴士:

  1、霉菌计数

  本次抽检的月饼产品有1个批次样品检出霉菌超标。霉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并可作为食品正常菌的一部分应用于食品加工中,但某些情况下,霉菌也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霉菌超标可能是原料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到霉菌污染,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者储运温湿度控制不当引起的。本次抽检霉菌超标的月饼未检出致病菌,健康风险较低。

  2、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防腐剂,但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允许在月饼中添加。虽然本次抽检中2个批次月饼的苯甲酸检出值分别为0.18g/kg和0.21g/kg,但并非摄入超标的月饼就会对健康造成损害,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人终生每日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苯甲酸不超过5mg,就不会引起健康危害。

  3、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防腐剂,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月饼中最大允许使用量为0.5g/kg。因脱氢乙酸在水溶液中降解为醋酸,对人体无毒,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未规定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本次5个批次月饼产品中的检出值分别为0.68g/kg~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