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四心” 赢得民心

03.09.2014  20:06
  郭红梅已经从事民事审判二十八年,她1985 年考入曹县人民法院,2009年调到菏泽开发区人民法院,到法院工作以来,她审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工作中,她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用“四心”赢得了民心,受到群众赞誉。她先后荣获菏泽市“妇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十大优秀女法官”、“三八红旗手”等21项荣誉称号。

  义正辞严 真情感动悍妇

  2013年8月的一天,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来到菏泽开发区法院立案大厅,流着眼泪向正在值班的郭红梅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老人姓刘,家住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某社区,一生没有生育子女,收养了一个闺女。老伴去世后,老人给闺女找了个上门女婿,指望他们养老送终,可是闺女有了儿媳抱上孙子后,就不管自己的事了,有时连饭都吃不上。

  为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郭红梅和同事在社区治保主任的陪同下赶到老人家中。老太太的闺女李某某得知他们的来意后,手拿匕首,从堂屋里冲到郭红梅等人面前。法官、治保主任义正辞严地批评了李某某的错误做法,指出问题的严重性,使李某某放下了手中的匕首。接着,郭红梅反复给她讲解百善孝为先的道理,从家长里短到为人处世,讲法律、讲道德、讲义务,苦口婆心地进行说服教育,终于使李某某认识到了错误。

  当天下午2点多,李某某把老人接回了家。邻居们都说,“还是法官办事热心,有耐心,用真情化解了矛盾”。

  耐心劝导 夫妻握手言和

  “这都多亏郭法官,要不是郭法官的耐心劝导,俺这个家早就散了……” 说起郭红梅,刘光(化名)的母亲总是热泪盈眶。

  原来,刘光和妻子已经分居四年了。去年6 月,女方作为原告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依法驳回。 之后,夫妻关系仍未缓和。今年3月,男方作为原告第二次起诉,再打离婚官司。该案由郭红梅主审,她通过社会调查,阅读上次的庭审卷宗,并与上次的审理法官作了交流,认为这起离婚案件双方没有大的原则问题,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便确定了以庭前调解为主的基本思路。

  开庭时,男女双方及其亲友来到了法院,郭红梅把他们安排在调解室,给他们一一倒上茶水,营造融洽的气氛。郭红梅接着从他们婚前的基础讲起,到婚后的感情,又讲到离婚家庭对孩子的不利影响……一句句掏心窝子的话语让双方陷入了沉思。随后,郭红梅让男方写了保证书,当场交给了女方,女方脸上露出了笑容。至此,分居四年的年轻夫妻终于握手言和。

  临危不惧 化干戈为玉帛

  某社区的青年孙某和妻子刘某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久而久之造成感情破裂而离婚。孙某于今年2月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刘某给自己办理出租车过户手续,同时还另案起诉被告返还彩礼钱 2.3万元。

  立案后,郭红梅多次调解,规劝他们重归于好,但因矛盾大、 积怨深,双方都丝毫不作让步,郭红梅决定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天早晨,郭红梅骑着电动车刚到法院大门口,就看见围了很多人。原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因言语不和正在吵闹厮打,眼看就有可能发生流血冲突。郭红梅一个箭步冲到双方当事人中间,大声制止双方:“打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你们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毕竟是亲戚一场,难道连起码的文明道德都不懂吗?”在她严厉的话语下,双方亲戚面面相觑,渐渐地都熄“”了。此后,郭红梅和合议庭人员把村干部请来,心平气和地进行调解,最终平和地解决了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

  今年以来,郭红梅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56起,调撤51 起,调撤率达 91.1% 以上。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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