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下乡带火农村消费

28.07.2015  09:37

  7月24日,省商务厅发布的山东商贸经济运行情况显示,上半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99.2亿元,同比增长10.6%,高于全国增幅0.2个百分点,低于去年同期2.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与全国持平,低于去年同期1.0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社零总额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但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分行业看,住餐业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特别是餐饮业企稳回升明显。上半年,住餐业实现销售额1355.1亿元,同比增长12.2%,高于批零业1.8个百分点。特别是餐饮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整个行业企稳回升明显。上半年,餐饮收入1269.9亿元,增长12.7%,不仅高于全省社零额增幅2.1个百分点,而且高于去年同期2.0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商品零售额看,国家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初步显现。上半年,全省限下单位零售额6964.0亿元,同比增长14.6%,不仅高于限上单位8.4个百分点,而且高于去年同期3.0个百分点;其占社零额的比重达到53.6%,自2013年以来连续2个季度所占比重超过限上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在农村市场更新换代消费需求带动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等政策作用下,去年我省农村消费增幅8年来首次超过城镇以来,今年这一势头继续延续。上半年,全省农村消费品零售额2618.8亿元,同比增长11.5%,高于城镇1.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社零额增幅0.9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我省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商贸发展的重中之重,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启动了“百县万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与阿里集团签署了农村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农村淘宝、特色中国、菜鸟物流及淘宝大学等合作项目在山东落地。

  “可以说,电子商务正在助推全市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农村地区将成为未来几年山东电子商务火热增长极,农村消费也将成为拉动我省消费增长的新动力。”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副处长孙羽介绍。

  不仅如此,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与其相关商品销售持续升温。今年1-6月份,全省限上批零企业销售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照相器材和通讯器材等销售涨幅明显,分别增长259.3%、277.2%、12.1%,高于企业销售增幅253.2个、271.1个和6.0个百分点;特别是前2种商品,今年以来一直都是成倍增长,最高月份增幅达到4倍、6倍。(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