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范围 网上就能签合同

04.04.2016  10:27

  日前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阳光政务热线”时介绍,山东将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重点开展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范围。今后,随着电子营业执照的逐步推广和应用,老百姓投资创业会更方便,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洽谈生意、签订合同,开展电子商务或者电子政务活动。

  有序开展企业名称核准改革试点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省作为全国首批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试点单位,将大力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试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同时,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认可应用和信息共享。

  我国企业名称登记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我省将有序开展企业名称核准改革试点。工商部门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明确名称禁止性规定,由企业自主决定叫什么名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探索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我省还将继续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截至去年10月份,全省17个市已根据省政府授权全部出台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日益增多,住所资源变得日益稀缺。下一步,我省将探索分行业、分业态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研究简化无安全隐患、无污染环境、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或者领域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是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的便利化,包括了登记制度中从准入到退出的每一个环节。今后,我省将稳健推进简易注销登记试点,积极开展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进一步简化注销材料,优化注销程序,缩短注销时限,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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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三证合一”核发逾35万份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核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50多万张,同期我省核发35万多份。

  按照中央工作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仍持有效证件的商户是否需要在有效期内换发新的证照?该负责人介绍,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三证合一”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可继续使用;任何一种证照有效期限届满的,企业都需要到工商部门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即使在有效期内也不能继续使用,一律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