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男子办四张信用卡刷!刷!刷!恶意透支16万判刑5年

18.06.2015  10:39

  无业游民张某为了大方花钱,便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先后4次申领银行卡,恶意透支16多万元,并无视银行催款拒绝还钱。日前,张某被东营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五万元。

  记者了解到,张某系垦利县人,初中文化。张某为了摆脱无业没有收入这一情况,他想到了通过透支银行信用卡获取钱财。

  2011年9月,张某开始了自己的行动,到中国工商银行东营胜北支行申领了一张牡丹信用卡。之后,持该卡进行透支消费并提取现金,累计透支49939元,最终挥霍一空。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后,张某仍拒绝归还透支款项。

  尝到甜头后,张某一发而不可收拾。为获取足够钱财,他选择向不同的银行申领信用卡。2012年2月26日,张某向中国交通银行东营分行申领信用卡,透支20244元。

  同年6月24日,张某向中国银行垦利支行申领信用卡,透支41998元。2013年1月16日,张某又在市招商银行办理信用卡,透支49474元。与对待工行一样,置各大银行的催收通知于不顾,拒绝归还透支款项。经查明,张某累计恶意透支16余万元。

  面对张某的恶意透支与拒绝还款,2014年6月份,工商银行东营胜北支行向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报案。同年12月10日,滨北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垦利县前榆村商品房万佳网络朋友连锁店内将张某抓获。张某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

  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对信用卡管理制度并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恶意透支16余万元,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