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被拆迁同伙误砸身亡 知情人称死者系学生

11.04.2015  10:44

4月9日凌晨,河北邢台发生一起由强拆引发的命案,一名疑似拆迁人员的男子当场死亡。据被拆迁户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图片显示,死者侧趴地上,头部血肉模糊,身材魁梧,后背有文身。昨夜,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证实,确有男子在现场身亡,警方目前已成立专案组,具体案情暂不便对外透露。

  讲述

  40多持械壮男凌晨5点强拆

  昨日17时,邢台市桥西区兴达街北小汪村157号,58岁的唐德起和老伴站在自家二层楼屋顶搭起棚子,拉起白色横幅,用小喇叭持续地抗议着近日的强拆打砸行为。

  新京报记者看到,一台挖掘机停在唐家门口,铲斗戳进二楼屋内,破开一块长宽两米多的大洞。当地警方已在现场实施戒严,数百路人在马路对面围观。

  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从前日开始,唐家老两口白天就一直站在屋顶。

  昨日19时,记者在唐家二楼看到,唐德起老两口的卧室房间玻璃破碎,平台上的塑料板、网罩被烧焦,地面零散地堆满砖头。唐德起称,在这起强拆事件之前,他的房子就“曾五六次受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打砸骚扰。”

  唐德起称,9日凌晨5时许,他和老伴正在二楼卧室睡觉,屋顶上传来狗叫声,随后二三十名陌生男子从屋后搭木梯进入二楼,拿起砖头打砸门窗。他赶忙叫醒老伴,钻进床底。

  事发时,唐德起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和3个孩子正睡在楼下。据唐德起的女婿回忆,事发时门口出现了40多名壮年男子,一台挖掘机对着屋门上面仓库的位置开始拆除。

  目击者杨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大量身份不明的壮年男子包围了唐家,“他们手持钢管和砍刀,还用挖掘机推倒了院墙。”

  挖掘机在墙体上挖开一个大洞后,其底部被不明身份人员点燃,一时间烟雾弥漫,唐家屋门口的电动车被烧毁。

  唐德起说,他的女儿当时带了把刀子,冲出屋外试图恐吓外面的男子,但反被几个壮汉围殴,受伤被送往医院。唐德起的女婿称,消防队员首先赶到,随后派出所民警也赶到,那群陌生男子这才离去。

   案情

  数名不明男子朝屋内扔砖头

  在唐家二楼平台至卧室的拐角处,记者看到砖头上还留有血迹。唐德起称,自己事后才知道,当时有一名年轻男子就躺在通道处,头部血肉模糊。

  据了解,桥西区刑警大队民警赶来后,发现一名有文身的年轻壮汉正躺在地上,鲜血直流。医护人员随后赶来,证实该男子已死亡。

  对此,唐德起说,当时二楼只有自己和老伴,自己视力很差,不可能对这伙壮汉实施还击。“可能是他的同伙误伤的”。

  唐德起之子唐诗坤介绍,现场起火后他爬到房顶,四周烟雾弥漫,他被大火熏晕,“等我醒来,就发现一名男子躺在一堆砖头里面,已经死了,在其后背可见文身。”据悉,消防人员到场后才控制火情。

  唐德起的亲属唐诗宇说,事发时,这些不明男子爬梯子翻进院墙后,拿砖头向屋里扔。事后就看到其一名同伙被砖头砸中,倒在废墟里,头部血肉模糊。

  昨日中午,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证实,确实有人在这次拆迁中死亡,“具体什么时候死的还不清楚”。

  拆迁现场村民介绍,“文身男”的遗体昨日上午9时前后已被警方带离现场。有当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死者大约十八九岁,是沙河市的一名学生。但这一说法未获得当地警方证实。截至发稿,“文身男”的身份和死亡过程,尚无官方通报。

  唐家人称,4月9日22时许,有警察来到他们家附近张贴告示。记者在家属提供的图片中看到,告示写有“案发现场物证,任何人不得挪动破坏,违者追究法律责任”的字样,底部落款为桥西刑警大队。

  【调查】

  涉事房企已知此案但暂未回应

  据唐德起介绍,北小汪村共有四五百户村民,唐家兄弟3人都曾住在这里。自家的房屋是上世纪70年代盖好的,2000年曾翻盖。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邢台市一份文件显示,为促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含北小汪村在内的28个村庄被列入2009年邢台市区城建重点工程的村庄名单。北小汪村的几百户居民被安排搬迁。该项目还被列入2010年河北省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名单、2012年桥西区危房改造计划。

  早先,唐德起的两个哥哥已搬到了不远处的回迁房。去年5月底前,除他外,该片最后两户也已搬迁,唐德起家就成了这里唯一的“钉子户”。

  记者通过公开资料了解到,北小汪城中村改造项目(三奕润城)为邢台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卜晓磊。

  资料显示,三奕润城总规划占地约26.92公顷,项目包含大型CBD生活平台、商街、公园、生活圈等,现平均单价为5300元/平米。

  唐德起家位于回迁安置一期工程范围内。唐家的对面西侧一百米外是三奕润城的售楼部。昨晚,售楼部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公司已获悉此事。但该公司对此无进一步回应。

  唐德起说,自己的房屋一直被要求作为宅基地进行拆迁补偿,即按照1:1.13平米的标准搬迁,而唐家坚持认为自己的房屋属于门市,应按照每平米两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对此,唐德起曾两次诉诸法律途径。其出示的法律文书显示,2012年11月16日,邢台市桥西区政府对北小汪城中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次年2月1日,区政府对唐家房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唐德起不服补偿决定申请复议被驳回。他向邢台市中院提起诉讼,中院指定桥东区法院审理,法院判决驳回唐德起的诉求。唐德起再次上诉邢台市中院,再次被驳回。二审判决生效后,桥西区法院在2013年末下发行政裁定书,准许邢台市桥西区政府强制执行拆迁。

  对此,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在当地通过行政救济时,中院将原本应当由本院管辖的征收案件指定给了基层法院,违反了最高法关于行政案件的管辖规定,导致两审走不出当地管辖范围,由此被征收人对法院审判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