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俩男用伪基站发短信被刑拘 阻断公众信号

10.02.2015  11:33

  近日,山东烟台蓬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利用“伪基站”发送广告信息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厉某、金某发送短信达3万余条,构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利用伪基站发送商业广告涉嫌违法

  “某电动车质量有保证,时尚流行走进新生活”、“某电动车,大地任我行”。1月下旬以来,蓬莱市区大量手机用户陆续收到宣传促销某品牌电动车的垃圾短信,一天之内,多则几十条,少则几条,垃圾短信的狂轰滥炸,不分白天还是晚上,直接影响到市民手机正常使用和生活。市民不堪其扰,纷纷到蓬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报案。

  蓬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昼夜巡查跟踪,经过十余天的努力工作,在登州派出所和移动公司的大力协助下,终于在该市黄海路上将利用“伪基站”发送广告信息的金某抓获,现场扣押“伪基站”设备一套、笔记本电脑一台。

  1月下旬,金某在其老板厉某的安排下,驾驶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在蓬莱市内宣传促销某品牌电动车,并利用“伪基站”在蓬莱市强制接入移动信号向不特定的手机用户群发短信息,现已查明金某利用伪基站发送短信达到3万余条,构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与同行竞争突发奇想用上伪基站

  厉某前几年在蓬莱开了一家电动车行,销售某品牌电动车,刚开始干时电动车销售顺利,获利颇丰,这几年开办电动车行的越来越多,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再加上厉某经营不力,他的车行逐渐走下坡路。

  为了宣传自己经销的电动车品牌,厉某2014年底花3万多元从网上购买了笔记本电脑、天线、功率放大器、电源等短信群发器配件,按照说明书安装调试成功,将设备安装在一辆白色厢式货车里,雇佣27岁的金某开始了违法经营。金某干活格外卖力,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发送销售电动车广告三万余条。

  滥发短信野广告属于违法犯罪

  在蓬莱市看守所里,厉某后悔不迭:“我觉得发这些垃圾短信会骚扰大家,挺不道德的,我发的是广告,没想到这样做也是犯法,我保证以后决不再这样干了。”

  经蓬莱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认定,厉某购买使用的设备具有搜取手机用户信息,强行向不特定用户手机发送短信息等功能。手机用户在接收该设备发送的短信息时会发生短时间脱网现象,造成通信中断,严重影响移动用户正常使用。该套无线电设备为非法设置使用的“伪基站”。厉某采用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占用公众通信频率,局部阻断公众通信网络信号,破坏正常的电信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