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百日提升行动 坚决打赢扬尘治理攻坚战

18.04.2017  19:07

 

实施百日提升行动 坚决打赢扬尘治理攻坚战

 

4月17日,市城乡建设委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坚决打赢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提升行动攻坚战。

在各部门、各县区共同努力下,我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虽然持续好转,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市城乡建设委将在全市开展坚决打赢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提升行动攻坚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治理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城乡建设委党委书记、主任蒋向波要求,各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制定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工作“百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并逐条抓好落实。

 

充分认识扬尘治理形势的严峻性

蒋向波指出,目前,我市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思想认识和现场管控仍不到位,没有全面、有效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投入足够的成本治尘抑尘,工地低标准管理、渣土车低成本违法运输,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行为督促整改不力。一些基层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检查时紧时松,达不到网格化、全覆盖管理要求,措施标准把握不严,尺度不一,导致压力传导不够,出现上热下冷的现象。工作的持久性不足,一些参建单位存在“等、靠、怨”思想,重突击检查、轻日常管理,查得紧就管得严一些,不检查就放松管理。对查出的扬尘污染违规行为一般是责令整改,停工整顿、行政处罚较少,监管力度偏弱。渣土临时堆放点多,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拆迁垃圾清运不及时,覆盖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仍然突出。这些现象说明扬尘治理形势不容乐观,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下定决心、严防严控,坚决遏制扬尘污染,要把扬尘污染治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以滚石上山、滴水石穿的韧劲继续保持好扬尘防治的高压态势,坚持不懈、毫不动摇地完成好建设扬尘治理各项工作。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抓好扬尘治理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中来,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配齐人员、配备车辆、形成合力,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担当的工作精神,全身心投入到全市建设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之中。

严格标准、铁腕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工地文明施工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土石方挖运、装载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工地内裸露渣土必须覆盖,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渣土运输车辆覆盖严密,不得超量装载,冲洗设备配备完善,保证一车一洗,不得带泥上路驶出工地,不达标的渣土车严禁驶离工地。

按照规规矩矩、干净整洁的标准统一工地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硬质围挡,围挡设置连续、封闭、牢固,建筑工地围挡的高度必须为2.5m,施工围挡一律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公益宣传画面应美观、清洁、无破损。

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规划合理,卫生设施配置齐全,场区保持清洁卫生。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物料堆放整齐,覆盖措施完备。多频次洒水降尘,保证道路、场地不起尘。

拆迁工地的扬尘治理由所在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市城市更新局承担监管责任,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产生的垃圾一个月内清除完毕,并设置统一标准的围挡。

道路交通工地由市交通运输局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洒水降尘措施,增加洒水频次,负责协调省高速集团等有关单位,做好渣土处置、物料运输及渣土车辆管理等工作。

市政工地由市政公用局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及临时道路的保洁、洒水等扬尘治理工作。

园林工地由市园林局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防绿化过程的二次污染;建立裸土清单,并抓紧组织补绿行动。

市五大平台对所属闲置土地要设置统一标准的封闭围挡,加强管理,严禁随意开口、倾倒垃圾;裸露土地要及时绿化或覆盖。

 

以敢于碰硬、敢于担当的精神推进扬尘治理工作开展

各级扬尘污染防治部门要牢固树立“检查不到位就是失职、处罚不到位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以扬尘防治四级网格管理为抓手,按照部门监管、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克服困难、下定决心、联防联控,各成员单位、各区建设局要按照职责职能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好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各成员单位每周不少于3次,各区建设主管部门每周不少于5次,采取白天与夜间相结合,上半夜与下半夜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建设工程扬尘违规违法行为。突出重点防治,把治理任务精确到“点”,克服困难、下定决心、联防联控,安排工作人员对重点污染区域实行24小时盯防检查。

 

加大处罚、追责、问责力度

      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问题台账,实施挂图作战,对存在问题的工地要及时进行“回头看”,整改合格,才能销号。一旦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情况,项目一律停工,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一律暂停办理预售许可证,暂停办理网签。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相互抄报、联合惩处制度,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多措并举,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处罚该升格的升格,直至联合顶格处罚,确保工作力量到位、治理措施到位、依法打击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对扬尘污染问题处置不当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依据《济南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提请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予以问责处理。

蒋向波主任对扎实开展扬尘治理百日提升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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