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09.04.2016  20: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国家图书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文社文发〔2010〕33号)和《2014—2018年全国文化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文人发〔2014〕17号),文化部制定了《2016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统筹组织本省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按照本计划要求,配合做好示范性培训学员选派及公共文化巡讲、远程培训组织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省(区、市)2016年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并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及时报送培训工作计划、推进情况及完成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各培训单位对承接的培训任务精心设计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相关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

  2016年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关键一年。文化部将继续加强示范性培训,重点开展县级图书馆馆长、文化馆馆长系统轮训,深入开展公共文化巡讲和远程培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为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为此,特制订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示范性培训

  2016年将进一步扩大示范性培训规模,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和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继续举办示范性培训班,包括全额拨款班和定向补贴班(见附件1)。具体事项如下:

  1. 报名工作。每期培训班由各培训单位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做好学员选派工作,所选派学员应符合培训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突出、在当地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2. 培训名额。根据各省(区、市)基层文化队伍数量分配参训名额,对未报满本年度名额的省份将减少下一年度示范性培训指标;对未报满名额的班次,由培训单位提出调剂方案,经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同意后,对工作积极性高、培训工作组织出色的省(区、市)文化厅(局),可适当增加培训名额。

  3. 报到工作。请参训学员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到,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员,须由本省(区、市)文化厅(局)向培训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4. 培训管理。各培训单位应做好训前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学员培训需求,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期间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学员训后跟踪反馈制度,科学评估培训效果;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发挥培训示范带动作用。

  5. 培训费用。全额拨款班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承担相应培训费用(公共数字文化重点工程培训班相应经费由国家图书馆和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分别承担),学员差旅费自行解决。定向补贴班采取合作办班方式由申报单位承担培训主要费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各培训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公共文化巡讲

  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经过对接,研究确定2016年全国公共文化巡讲安排。具体事项如下:

  1. 整体安排。2016年全国公共文化巡讲分为两类:一是公共文化类巡讲,计划在全国举办22期(见附件2);二是图书馆专业类巡讲,计划在云南等省份举办8期(见附件3)。

  2. 工作分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对全国公共文化巡讲进行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文化类巡讲,协调师资和安排巡讲场次;中国图书馆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图书馆专业类巡讲;各地申报单位负责本地组织工作以及培训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3. 经费安排。公共文化类巡讲由各地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经费,图书馆专业类巡讲由中国图书馆学会与有关省份共同承担主要经费,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对巡讲予以适当补贴,主要用于补贴巡讲师资讲课费和差旅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

  三、远程培训

  2016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工作由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国家图书馆、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分别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1. 整体安排。2016年共安排远程培训18期(见附件4),其中“公共文化空中大课堂”安排课程6期,每期两门课程,各2小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网络书香讲坛”安排课程6期,每期约1小时;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学习港”安排课程6期,每期约1小时。

  2. 培训组织。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应充分挖掘本地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力量和资源,发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中心、各培训机构参与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做好本地区远程培训的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并做好远程培训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

  3. 教学接收点设置。“公共文化空中大课堂”播放点将进一步增加和下沉,只要符合播出条件的基层公共文化单位均可向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