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站圆满完成保障中央环保督察监测工作

26.10.2017  18:24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济南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站全力保障督察,圆满完成各项监测工作。
      监测中心站共接收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2件,分别是8月15日、8月25日炼油厂附近异味扰民信访件。接到信访后,各组保障人员及时出动至现场开展炼油厂有组织、无组织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测恶臭物质及炼油行业特征污染物,并及时出具监测报告上报至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同时,针对炼油厂信访案件,根据上级要求,编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16-2017年废气监测情况的说明》,汇总8月1日至17日炼油厂硫磺回收、二动力、二催化三个在线监测设备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线检测数据,并按时上报至市环境监察支队。
      督察期间,监测中心站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监测工作的同时,充分挥自身监测技术优势,为区县环保局处理转办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先后协助高新区、天桥区、市中区、平阴县完成水质、噪声、固体、电磁辐射等信访转办案件的现场监测及样品分析工作共计25件。
      督察组通过省直部门渠道调阅监测档案材料共八批,内容涵盖污水处理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及湖库的监测数据等资料,时间跨度从2011年至2017年。市监测站工作人员收到任务后立即行动,均要求按时完成数据汇总、上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