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近岸海域水质监测质控检查

21.12.2015  18:08
  为进一步加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根据总站《关于开展2015年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质量抽测和检查工作的通知》(总站海字〔2015〕40号)的要求,日前,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黄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滨州市环保监测站近岸海域水质监测进行了质控检查。

  此次检查采用现场查看、查阅审核原始记录、盲样测试等方式进行。检查组按照《近岸海域相关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查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对海水采样原始记录、数据报表等进行了逐项检查,对实验室监测条件、出海监测仪器设备等进行了现场查看;滨州站现场对海水盲样亚硝酸盐氮和活性磷酸盐进行了考核。

  通过此次质控检查,对黄海近岸海域水质监测与质控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与保障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工作,为推动近岸海域监测正规化和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