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部分监管所开展节前食品专项整治活动

19.12.2014  17:14

  市中区局西王庄监管所:
  加大宣传,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监管所出动人员60人次,宣传车12车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向广大群众详细宣传了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制假、售假等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公开12331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食品安全。对全乡36家餐饮店、25家食品经营店和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产品储备条件等相关情况开展大检查,检查中扣押过期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16件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立案1起。
  切实保障农村聚餐食品安全。为防止婚庆宴席和农村自办宴席等各类食物中毒的发生,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责任,加强自办宴席备案登记制度,重点对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以及厨师健康状况、环境卫生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滕州市局东郭监管所:
  采取“三进四查五打击”的工作举措,开展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
  三进:进生产企业、进经营门市、进餐饮场所,实现从车间、柜台到餐桌的全面监管。四查: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是否依法取得许可、查生产方原料来源及销售方食品来源是否合法、查食品添加剂是否按标准使用、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规范。五打击: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 “黑作坊”;打击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原料和销售无相关证明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生产经营 “五无”食品违法行为;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侵权仿冒、以次充好和质量低劣的食品。

 

  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企业2家,食品零售业户7家,餐饮服务场所2家,幼儿园食堂2处,对2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的经营户进行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1家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一家卫生状况较差的幼儿园食堂下达《监督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