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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7  21:24

  近日,济南市章丘区纪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委局领导扶贫领域问题督导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规定委局各联系领导要定期深入脱贫攻坚重点镇(街道)、村(社区),走村入户调研走访,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按照《通知》规定,督导工作主要关注四个方面:

  督查镇街。检查各镇(街道)在贯彻上级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对扶贫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以案谋私、压案不查,不敢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问责的没有问责等问题。

  督察部门。相关主责部门在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中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动不力,在扶贫对象识别、项目验收、脱贫验收中底数不清、工作不实、推诿扯皮,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资金闲置,违规实施、随意变更扶贫项目等问题。

  督查资金。检查在扶贫资金项目财物监督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以及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回扣、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督查作风。检查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等问题。

[ 编辑:庞黎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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