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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3月30日电(通讯员 陈玲)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近日济南市历城区出台了《关于加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用)》,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保障、定奖惩,助推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
定人员。帮扶责任人必须具备政治素质好、热爱扶贫工作、敢于担当,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原则上由街镇及所辖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担任,特殊情况下可吸收部分村“两委”人员参与。
定职责。强化扶贫宣传,实施扶志、扶智;强化动态调整,提高识别精度;强化致贫分析,确保措施精准;强化精准算账,把关脱贫退出;强化长效机制,提升脱贫质量。
定管理。规范组织管理,细化日常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工作留痕”完善档案资料,严守纪律要求,实行召回制度。每季度最后一周为扶贫入户周,帮扶责任人必须对每户帮扶对象进行入户帮扶,每户帮扶对象全年入户总次数应累计不少于10次,并于每年年底向街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述职汇报。
定保障。帮扶责任人在帮扶工作期间享受帮扶工作补贴,补贴数额根据帮扶工作成效确定,原则上帮扶每户不超过300元/年。派出单位作为帮扶责任人的工作后盾,在支持帮扶工作的同时,主要负责人应至少每半年到帮扶责任人所在村进行走访和指导工作一次,及时帮助解决问题。
定奖惩。采取季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年度考核作为帮扶责任人评选树优、工资待遇、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帮扶期间表现优秀、脱贫成效明显的,优先使用;成绩特别突出的破格提拔;表现较差的,予以召回,当年度不得提拔晋升;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有关街镇及派出单位负责人。(完)
[ 编辑:庞黎黎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