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02.02.2015  13:31

日前,德州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至此,我省20个二类城市全部通过了评估验收,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按照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应德州市语委申请,1月29—30日,省教育厅、文明办、语委组织了以省语委秘书长、教育厅副厅长郭建磊任团长的专家评估团,对德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工作情况和城区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期间,评估团专家认真听取了德州市语委主任、市政府副市长董绍辉同志代表市语委所作的工作汇报,并分4组对主城区党政机关、大中小学、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17个单位和示范街进行了实地检查。大家认为,德州市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达到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营造了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语言文字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表决,德州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