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30.03.2015  21:04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网济南3月30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济南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有关法规草案的说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到会就有关人事问题作了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才利民,副主任贾万志、温孚江、尹慧敏、于建成、宋远方,秘书长翟鲁宁出席会议。


  在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首先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姜异康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大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决定任免省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决定免去省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听取了关于推荐王书坚为山东省副省长人选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草案)》、《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提请审查批准济南、青岛两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两件地方性法规的报告,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调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和免去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关于提请决定任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全省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报告。


  副省长王随莲,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常委会立法咨询员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