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会

26.09.2014  20:54

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会

  本网济南9月26日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下午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和有关法规、决议(草案)、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主持并讲话,副主任贾万志、温孚江、尹慧敏、于建成,秘书长翟鲁宁出席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邓向阳的山东省副省长职务,免去李洪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会议还表决


  任免了省法院、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省检察院、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批准了《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和《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通过了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就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质量,柏继民强调,对政府和“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很多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在整理会议审议意见时,要认真梳理提炼,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的可操作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时限、办理情况的报告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希望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保证办理工作的规范性;要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理情况报告应紧扣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重点报告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和具体落实情况,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柏继民指出,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张德江委员长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省长张超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常委会立法咨询员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