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降低落户门槛 居住证制度成标配

28.09.2015  15:16

   随着全国公安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省、市、区也陆续出台了公安改革中最重头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近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具体的户籍改革实施意见,而其中,居住证制度成为“标配”、部分省份降低入户门槛等,都成为了这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亮点。

  户籍制度改革,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受关注,同时也最为复杂:一是我国人口众多、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较大,难以平衡;二是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长期与户籍直接挂钩,难以剥离;三是各类群体发展愿望和利益诉求多元多样,难以协调。为此,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加强户籍的清理整顿,依法整治“假、重、错”等问题,为户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

  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区包括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苏、福建、广西、青海、甘肃、广东、重庆、云南、辽宁、湖北、内蒙古等。

  涉及到具体户籍改革方案,各省份都有着比较鲜明的特点,而其中的共性则是大多数省份都以2020年作为时间表,以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为目标,将户籍制度改革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土地等方面统筹配套,协同推进。

  在最新出台户籍改革制度的省份中,广东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城镇落户”;湖北提出“努力实现5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内蒙古则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400万左右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此外,少数省份还提出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其中,重庆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0%左右”;河北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青海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江苏则提出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有关专家表示,当前中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这种“半城镇化”的现状下,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难以在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平等待遇。因此,加快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颇为重要。

  居住证制度成标配

  公众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期待很高,但过渡性的政策创新也必不可少,以各省份的户改方案(意见)来看,居住证制度成为新一轮户改的“标准配置”,而其中“过渡”的属性也均被确立。

  按照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在《居住证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份对于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大多为原则性规定。以申请居住证的条件为例:大多数省份普遍需要申请人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但在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更为核心的权利方面,各地的方案则普遍定调为“逐步享有”,且需与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条件挂钩,但是大多数省份并未明确所需具体年限,仅少数地区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满二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两年,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补贴、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落户门槛降低

  观察各省份户改方案,许多省份降低了落户门槛,甚至有些省份的落户条件要低于国家版户改意见中所规定的内容。

  实行积分入户是不少省份降低落户门槛的广泛应用手段。专家指出,这一方式对入户条件有了明晰的规定。积分制促进了资源有限前提下的公平分配,条件清晰、简洁、公开,有利于避免暗箱操作和户籍腐败,为外来务工人员取得当地户籍打开了一扇大门。

  按照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相比之下,部分省份的“步子”迈得比较大。其中,贵州提出“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这意味着贵州的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将同样全面放开;湖北提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大中城市,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对于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规定“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

  在特大城市落户方面,各地普遍提出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河南提出“省会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黑龙江提出哈尔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湖北提出科学控制武汉市人口规模,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至于北、上、广、深等“超特大城市”,专家指出,因这些特大型城市的“城市病”越来越突出,无法再承载更多的人口,因此,这些城市的人口规模仍将严格控制。(《民生周刊》记者:郭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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