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会文明城市共创共建” 活动倡议书

26.07.2017  23:21

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同志们:

今年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年,济南作为提名城市,目前创城工作已经进入到冲刺的关键阶段。为积极响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济南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充分发挥我院作为省直机关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对全院干部、职工提出倡议如下:

(一)强化共建共赢 。我们都工作在省会、生活在省会,我们心系泉城、爱护泉城。济南的城市地位、城市品位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与我们息息相关、共赢共辱。我们要力所能及、尽力而为,全力支持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我们做的每一项工作可能都微不足道,但涓涓细流,必将汇成汪洋大海,凡人善举,文明、美丽济南必将有你我一份功劳。

(二)积极宣传发动 。作为省会的一员,我们要广泛了解并宣传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重大举措和重点任务,引导身边同事、干部、职工积极争当创城的主人翁、不做局外人。了解创城工作、支持创城工作、参与创城工作,提高我院广大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全力支持配合好济南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城任务圆满完成。

(三)共建文明社区 。我院驻地作为济南市重点社区分布之一,周边与我们性质相同单位较多,可比性、竞争性、参与性都较强。我院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主动参与院环境卫生、基础实施、安全管控等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好驻地社区联合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环境整治、规范停车等活动,配合社区人员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特别是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国家测评组入户调查问卷工作,把院属社区打造成为文明社区的样板和示范,以实际行动参与、支持到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来。

(四)参与文明交通 。作为济南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的一员,院属所有干部、职工都要积极践行济南市开展的“我爱泉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月宣传活动。做到开车时要礼让斑马线行人;单人、多人或骑电动车外出时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逆行;车辆不乱停乱放,听从指挥。要积极做文明志愿的参与者,不做有损形象的实施者。

(五)引领文明风尚 。我院作为省直机关单位的一员,在济南市创城的关键时刻,全院干部、职工要始终想到胸中有责任、肩上有压力,时时处处带头践行《济南市市民文明公约》,从小事做起,从影响和带动家人、身边人做起,爱泉护绿、文明出行,自觉摒弃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树立省直机关单位良好形象,与济南市民一同把“文明”这张名片打造成济南最靓丽的风景之一。

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同志们,创城时间紧迫、创城刻不容缓、创城你我有责。济南市历经15年的创城努力,它承载了许多人的梦想、也凝聚了许多人的汗水与奋斗历程,让我们与济南市全体人民一道,携手并肩、共同努力,为早日实现创城目标而共同前行!

 

      山东社科院机关党委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