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33次会议

10.09.2019  18:52

 

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33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9月23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随莲、王良、王云鹏、王华,秘书长孙建功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的议案,书面印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审查有关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六件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的报告,书面印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印发有关报告等。

会议还研究了免去机关负责工作人员职务事项。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山东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