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9.03.2018  09:11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刘家义主持并讲话

  3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济南举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有关法规、决定草案的说明,有关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案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于晓明、王随莲、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出席会议。

  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代表团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并就深入学习贯彻作出部署。刘家义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是一次体现人民意愿、凝聚新时代共识、鼓舞亿万人民朝着新目标开启新征程的大会,必将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山东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新时代山东工作总要求,就树立正确政绩观、传承红色基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略海洋等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东奇作的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和组成部门主任、厅长提名人选情况的说明,省政府关于龚正省长提请决定任免山东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分别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国家重大外事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等;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提请审查批准三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三件地方性法规的报告;分别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环境保护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省政府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全省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调整情况的备案报告等。

  副省长于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作者:赵君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