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95次会议

17.07.2017  10:41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95次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7月24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柏继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于晓明,副主任温孚江、尹慧敏、张新起,秘书长齐涛出席。

会议研究了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该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正案(草案)》《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草案)》等三个议案;审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草案)》《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等三个议案,书面印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审查六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六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山东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述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16年省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山东省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暨山东省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对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村镇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书面印发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研究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听取了关于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