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离任交接项目操作规程

12.05.2017  14:20

为规范省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项目管理,日前,省厅出台《省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项目操作规程(试行)》,从离任交接项目的条件、程序、交接内容、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制定了通知书、报告、交接表、谈话记录等参考格式。

进行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的省管领导干部,是指一些机构较小、资金量较少、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以及距离上次审计不满1年或者任职时间不满1个完整的财务年度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操作规程》明确,对于离任交接项目,由省审计厅组成交接监督组,下达离任交接通知书,由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按规定填写《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交接监督组召开进点会,进行个别谈话,重点核实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原任职单位资产负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交接双方及监督人员对修改完善后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交接监督组出具离任交接报告,项目终结后进行归档。

操作规程》要求,交接监督中发现的敏感性、倾向性、典型性重要问题和事项,采用厅长信函或批转函的形式,报送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处理。交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接任领导干部对交接事项有分歧、意见不统一等情况,交接监督组应当报经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同意,转为经济责任审计程序。(陈妍)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