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清理沿街商铺侵占停车泊位

30.10.2015  07:22

  省城清理沿街商铺侵占停车泊位

  25处配建停车场遭挪用被责令整改

  本报济南10月28日讯 目前济南有哪些停车乱象?是什么原因造成停车难?停车管理和违规处罚的依据是什?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停车问题进行了解答。据济南市停车办介绍,针对部分公共停车泊位被沿街商铺作为“自留地”的情况,组织各区开展了清理占位停车净路行动。

  就医停车难一直困扰着省城市民,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部分 医院 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大学第二 医院 将配建停车场挪作医疗设施使用的问题已被查处。

  该 医院 建有一处地下停车库,共两层。一层27个车位,二层61个车位。该院未经批准擅自将地下一层27个车位全部挪作医疗设施使用,济南天桥交警大队已对此案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9月19日前整改完毕。但截至目前该院尚未整改,现已进入行政处罚阶段。

  根据《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停用停车场或者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改变功能或者挪作他用的停车位数,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100元。

  济南市停车办副主任韩军庆介绍,今年以来,组织协调规划、城乡建设委、城管及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辖区大中型商场、宾馆、酒店、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开展配建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建设项目600余处。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25处配建停车场依法进行了查处,行政处罚23.17万元,恢复停车泊位385个。

  据介绍,虽然济南市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相比缺口巨大,但部分公共停车泊位被沿街商铺作为“自留地”的情况仍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地锁、破旧家具、自行车、甚至石头块都成了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的“利器”,加剧了停车困难,影响了城市形象,损害了群众利益。为最大限度盘活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济南市停车办积极组织各区开展清理占位停车净路行动。今年以来,共计清理地锁310个,收缴隔离帽560个。

  由于小区车位配建不足的问题导致居民私占停车泊位现象愈演愈烈,为了及时解决市民合理诉求,济南市明确了管理主体:城市道路范畴的擅自设置停车泊位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不属于城市道路范畴内的城市胡同、开放式小区街巷等私占泊位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产权所在单位、居委会负责管理;对于管辖范围界定不清或者涉及全市范围内的停车管理相关意见和建议,停车办将统筹协调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处理。

  此次发布会上,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也对造成“停车难”的部分原因进行了分析。

  车辆增长过快是最主要原因。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市机动车总保有量为1638614辆,其中小型汽车1405029辆,呈快速增长态势。部分停车场起用之初,停车需求还不是太大,有所空闲,但近几年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配建停车场被挪用是另一重要原因。依据目前的停车收费价格,配建停车场的停车收入与挪作他用进行经营的收益相距甚远。韩军庆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占地10平方米的停车位按照现有停车收费标准一天停车最多收入24元。如果进行经营出租,在好地段,每平米每天租金约10元左右,一个停车位一天租金就是100多元,是停车收入的5倍,因此一些停车场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擅自将地下停车场改为商场,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

  “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配建停车场被挪作他用的问题,仅靠法律手段依法查处、施以高压还远远不够,必须做到多管齐下、疏堵结合,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才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韩军庆说。

  济南市将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成熟经验,按照“城市中心区高于非中心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积极推进停车差别化收费。通过控制、规范路内停车,使配建停车场“有的赚”,不敢违法也不愿意违法,进而在济南市逐步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良性停车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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