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市、县级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7.08.2015  23:10

推动全省市、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部转型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是省总工会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并列入省委组织部对工会的科学发展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根据省总工会《关于推进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意见》和《工作规划》,在广泛征求各级工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总工会制定了《山东省市、县级职工服务中心检查验收标准》,共有硬件设施、规章制度、工作平台、组织机构和加分项目五大项30条标准。根据各市、县工会对照标准自查申报的情况,组织17市总工会保障部长或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分5个组,采取循环检查的方式,于5月下旬至7月下旬,开展了全省市、县级职工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工作。目前,第一批12个地级市、95个县级职工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工作已经完成;第二批将于11月份完成其余市、县职工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工作。

各地工会对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普遍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着力打造高标准的职工服务新平台。市县职工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信访接待、帮扶救助、权益维护、工友创业、劳动争议调处和综合服务6个工作平台,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开展困难帮扶,提供法律援助,促进就业创业,调解劳动争议和心理咨询服务等。同时,各市、县工会依托职工服务中心这一平台,深入实施工会“惠员工程”,着力推进“一卡、一计划”实施。目前,全省有7个市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行“工会会员服务卡”,8个市普遍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其余市地的部分县级、企业工会也采取不同方式开展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从检查验收工作的总体情况看,各市、县职工服务中心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以救助、维权、服务为主要内容;坚持全覆盖、普惠制的服务理念,突出硬件建设达标,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到位,突出日常作用发挥;不断强化服务中心功能,提高服务职工水平,着力打造工会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在协助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中,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刁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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