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03.09.2014  19:03

        日前,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正式建立。

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由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老龄办、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科协、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共23个部门组成,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

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形成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促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 一是分工协作,共建共享。 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资源优势,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努力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服务管理集约化的目标,发挥公共文化政策和资源的综合效益。 二是科学规划,服务基层。 省级各部门协调推进,制定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标准和重要措施、政策。带动市县和基层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平台,整合基层文化项目、工程、资源,形成合力。 三是循序渐进,完善体系。 协调机制建设从易到难、由简入繁、分类部署、稳步推进。立足于现有的工作体系和机制,逐步深化部门合作关系,创新运行管理机制,推动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完整、有力、高效的服务体系。 四是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针对当前全省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制定规划和时间表、路线图,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在此基础上,逐步统筹和整合宣传文化系统和社会相关资源,带动各相关部门和领域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整体推进格局。

副省长季缃绮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既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务必认清肩负的光荣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职,勇于担当,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公共文化建设工作。要建立完善运行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省文化厅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日常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当前,协调机制的主要工作是抓紧完善《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争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尽早下发,为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