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

17.11.2014  14:53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党组(扩大)会议现场

11月15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徐向红主持召开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及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文化厅、省文物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山东演艺集团、厅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徐向红同志首先传达了姜异康书记在省委十届十次全会上讲话精神、郭树清省长就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意见》所作的说明,李法泉书记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战略部署,必将对加快法治山东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影响。姜异康书记的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当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坚强信心和坚定决心。全会审议通过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我们加快文化领域的法治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对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省人大工作会议,充分总结我省人大工作成绩与经验,对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充分发挥好地方权力机关在依法治省中的作用指明了方向。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徐向红指出,要切实抓好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及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真正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当前文化、文物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依照法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把党的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徐向红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省文化厅、省文物局作为依法行政主体,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文化立法工作。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中,对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争取明年颁布实施《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与其他部门联合修订《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尽快启动文化产业立法工作。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稳步推进文化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严格规范文化执法,编制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推进阳光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对财政预算、公共文化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必须做到信息公开,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剧目评选、人才选拔各方面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要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把信息发布作为经常性工作,用好官方门户网站,充分发挥好网站的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全面公开文化厅、文物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透明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凡属重大决策必须严格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一些重要岗位、关键工作,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特别是对财务、人事等工作都要进行制约,不能一人独大,个人说了算。有些岗位权力比较大、寻租空间比较多,很容易出问题,在制度上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和利益输送。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特别是重大决策事项终身问责制和责任倒查机制。要按照树清省长在人大工作会上建设法治政府的讲话要求,结合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徐向红强调,要按照省委、省纪委全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省文化厅党组、省文物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明确厅党组与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关系。厅党组与省纪委驻厅纪检组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我本人作为厅党组书记以及各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都要主动置于驻厅纪检组的监督之下,支持纪检组开展执纪问责、监督检查工作。驻厅纪检组主要进行监督检查,案件处理,不再承担其他任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行机关及省直文化系统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检检查、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二是明确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要求。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三是明确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局)党组书记和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是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厅(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好廉政风险点的评估和管控,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打招呼进行廉政提醒,要有“婆婆嘴”,不断讲、反复讲、经常讲、不厌其烦地讲,要时常“拽拽袖子、提提领子”,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徐向红指出,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纪律和规矩就是“高压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省纪委全会都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文化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要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总书记讲政治纪律出了问题,比腐败问题还要严重,政治问题是大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做到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成为一句空话,要成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对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行,坚决抵制,勇于斗争。敢于“亮剑”,不能当“老好人”、“和事佬”,不能爱惜自己的“羽毛”。大是大非面前必须旗帜鲜明,决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不能犯违备党的政治纪律的自由主义。文化系统的同志思想解放,思维活跃,但不能口无遮拦,绝不允许发表有悖于党的方针政策、有悖于党的纪律的错误言论,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付出代价。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管好自己的嘴,定好自己的调,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谨言慎行,维护文化干部的良好形象。对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要坚决执行,保证政令畅通,不能打折扣、搞埋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进一步强调组织纪律,就是要做到“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有关事项要如实向组织报告;各单位的重要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要按规定请示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休假及重要活动,特别是离开济南的活动,要按程序报告,不能不请示不报告,自行其是、我行我素。要牢记自己是组织中的一员,个人不能游离于组织监督之外。要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就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不法外设权。勤勉敬业,恪尽职守,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决策规则。工作纪律与整治四风问题紧密相连,对一些上班的时候打游戏、玩扑克、看视频、炒股票、脱岗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强调财经纪律,财务报销、经费支出、专项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等,都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执行。要全程审计、时时审计、事事审计,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严格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各个单位的财务要严格管理,各单位财务人员在隶属关系不变,身份不变的情况下,实行轮岗交流,统一调配,财务人员不能成为单位负责人的“钱袋子”,不能成为领导个人的“管账先生”。要进一步强调生活纪律,就是要做到生活简朴、作风正派,不乱交朋友,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要时刻铭记自己无论“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都是党的干部,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工作中,不能有与商人勾肩搭背、不分彼此、亲密无间、利益输送的行为。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明确要求,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要坚决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不封顶,没有名额限制,做到除恶务尽。这表明了中央、省委,中纪委、省纪委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文化系统的同志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自我约束,中规中矩,绝不能出现顶风违纪的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山东省文化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具体办法》(修订稿)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三个文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