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在潍坊举行

16.10.2015  13:28

10月14日,省政府法制办在潍坊举办省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省直机关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立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周立军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省相继出台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这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周立军强调,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过考试合格后将正式走上行政执法岗位,承担行政执法的重任。大家要深刻认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适应新形势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化、复杂化要求,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全省经济社会管理秩序作出应有贡献。

为了培养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和素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此次培训班设置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程序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课程,由省政府法制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授课团队,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采取以案说法的培训方式,突出针对性、注重实用性。培训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全体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省政府统一制作的行政执法证件。

 

(责任编辑: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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