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开展省级生态镇和生态村建设现场复查

30.08.2016  00:05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省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淄博市组织对各区县已命名的省级生态镇和生态村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

  8月25日重点复查了淄川区双杨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及赵瓦村环境保护情况。双杨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是我市处理能力最大的垃圾中转站,其服务半径辐射淄川城区及双杨镇,日转运垃圾约300吨,从检查情况看该站设备及车辆均正常运行。赵瓦村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村内生活垃圾按点集中投放;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市政管网;村内建有文化广场,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开辟专门介绍本村发展历史的文化大院,通过陈设的照片实物为孩子们提供了解本村文化的平台,进行爱国主义及集体主义教育。

  通过积极推行国家级、省级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能将淄博市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水平提升到更高的层面,使基层群众的生态环保观念更加深入,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的整体提高。截止目前,淄博市共创建了3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4个省级生态乡镇,31个省级生态村,张店区、沂源县创建为省级生态区县。

  下一步,将对辖区内生态镇和生态村实行动态管理,按不低于30% 的比例进行抽查,使复查工作常态化。对复查情况进行总结,复查不合格的村镇现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按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