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22.11.2017  18:47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改革完善顶层政策设计,着力解决涉农资金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实现涉农资金“各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今年7月下旬,根据省委常委会工作部署,省审计厅集中力量对13市所属的40个县(市、区)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涉及20个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和20个重点扶贫乡镇数量较多的县。审计结果显示,40个县2016年至2017年6月底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9.2亿元,占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的74%,推动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审计也发现不少地方存在贫困人口不真实、虚假脱贫,扶贫资金管理混乱、统筹整合流于形式,仍由原部门原渠道原方式分头分配和管理使用,行业扶贫资金闲置数额大等问题,建议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与行业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构建统筹长效机制,推进涉农领域简政放权改革等,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省委书记刘家义先是在审计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针对问题拿出制度办法,严肃核查、严肃问责。后又在8月3日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上明确要求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使用。

对此,省扶贫、财政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发力,研究制定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机制,着力构建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加强部门内部涉农资金整合,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合理确定支出方式,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坚决避免内部分散设置、多头管理、结构固化等现象发生。推进涉农资金跨部门整合,将中央和省、市安排到县的涉农资金,以及县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转变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转向任务管理,省、市下放管理权限,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省级主要负责政策指导,市级主要负责管理监督,县级是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郑茂霞  郭晓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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