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 和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18.12.2015  16:54

  12月17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听取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会议强调,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省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粮食生产、流通、加工转化和消费大省,保障粮食安全责任重大。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要调动和保护种粮积极性,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推进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严格实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强化督查考核,形成保障粮食安全合力。
  会议决定,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作为实施意见附件一并印发。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