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组织收听收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座谈会

27.12.2017  11:01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加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和贯彻力度,环境保护部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于2017年12月26日上午联合召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 

  省环保厅设视频分会场,邀请省人大城环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5个单位和部门参会,并组织各市设置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议由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并讲话。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分别作了讲话,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领导,“河长”代表、专家学者、环保组织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此次会议,省环保厅和各市环保局分会场共1316人参会收听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