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法实施半年成效如何?

29.07.2015  17:33
环境执法人员开展跨界联合行动。 资料图片

    ◆王诺 朱晓晨 夏睿宏

  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日前发布新环保法落实情况报告。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青岛市环保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配套文件制定,全力推动新法贯彻实施。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272人(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2464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98起,立案处罚541万元。

  签订跨界执法联动协议

  青岛市环保局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模式,与东营、烟台、潍坊等半岛流域6市环保局共同签订执法联动协议,青岛市辖区内11区(市)环保部门联合签署《青岛市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提升解决行政边界地区污染问题的处置能力。

  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发改委等7部门和11个区(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大检查指挥部,确定了大气、废水等12项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罚款4万元;查封扣押12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2起;移送公安部门7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2起),抓捕归案6人(刑事案件3人,治安案件3人),网上追逃1人,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全面梳理环境法律法规

  为将新环保法赋予的监管权力和执法手段落到实处,青岛市环保局在环境保护部出台的4个配套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对地方法规、规章、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了一批与新法不吻合、相抵触的制度规定,启动《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青岛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方面的职责,为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提供依据。

  开展专题宣讲“十、百、千”活动

  青岛加大新环保法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组织新环保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对党政机关领导、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以及重点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企业环保专兼职人员等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全市各个层面开展“市级十场”、“区级百场”和“环保志愿者千场”宣讲活动,共组织开展了10余场新环保法专题宣讲活动,受众超过2000人。结合“6·5”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群众、企业开展广泛宣传,发放新环保法宣传图3000余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专项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青岛全面排查整治环境污染,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组织开展冬控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共检查燃煤锅炉等废气污染单位(源)1461家(次),扬尘污染源617家(次),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和管理不规范现象125起,处罚金额达305万元。对11家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约谈。责令8家热电企业于供暖期后实施停产治理。

  按照山东省政府要求,青岛组织各区(市)积极对建设项目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清查违规项目313个。其中关停取缔58个,实施停产限产78个,限期补办手续177个。

  围绕环胶州湾保护工作,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对全市所有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及涉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