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进驻山东 6市接受安全大考

12.09.2017  17:29

  11日,国务院安委会第26综合督查组在山东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记者了解到,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是近年来规格最高的一次,此次在山东的督查从9月11日开始,持续到9月22日,将赴济南、莱芜、淄博、潍坊、烟台、青岛6市,以及12个县(市、区)、24家企业进行现场督查。

  综合督查组组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邓丽介绍,本次综合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区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等。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今年以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大检查期间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等。重点检查各地区对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及重大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的情况;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肃查处追责等。

  山东省安监局局长付伟介绍,自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山东共发生8起较大事故,省政府安委会对每起事故都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已办结1起,对负有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的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对4家涉事企业的14名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给予3家责任企业定格处罚并吊销1家企业证照。其余7起较大事故的前期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按程序推进。

  去年10月份,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巡查,反馈了问题和不足。截至8月底,生产经营单位层面存在的144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政府及部门层面存在的95项问题,已整改完成93项,正在整改的有两项。

  督查组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评纳入综合督查统筹安排,从被督查地区中选择部分基层政府和企业开展抽查检查进行考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大检查各督查组考评结果,结合大检查督导、“回头看”检查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直接纳入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总评分,占10%。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