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救命药”短缺 山东十部门出手改革药品供应机制

26.12.2017  02:32

  中国山东网12月25日讯 (记者 周玉森)由于原料因素、价格因素、供需信息不畅等原因,国内少数临床必需的药品供应紧张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今日从山东省卫计委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保障临床药品供应,省卫计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一揽子有效保障短缺药品供应的管理措施。

  据省卫计委药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为保障临床药品供应先后采取了对低价药品、用量小的药品实行直接挂网;扩大了基层用药品种范围,提高了基层用药可及性;遴选33个医疗机构监测哨点,建立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发布供需信息公告、定点商业调储、市场撮合等多种应对方式,有效缓解了鱼精蛋白、巯嘌呤等一些“救命药”供应短缺问题。

  新的《实施方案》印发后,在综合分析山东省药品供应保障现状基础上,按照“多源监测、分级应对、分类管理、会商联动、保障供应”的原则,提出了“12345”的政策框架。

  建立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结合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建立省级短缺药品管理清单,进行重点监测并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省、市两级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我省已建立了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组成的部门会商联动机制,重点评估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研究完善重大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省内跨市药品短缺问题。各市也要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

  构建三级四维全方位监测网络。拓展医疗机构监测哨点范围,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上报体系,实现医疗机构监测全省全覆盖。同时,将监测范围从需求侧向供给侧延伸,逐步构建形成医疗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重点人群四维监测网络。

  采取五项精准措施。区分不同情况,通过加强供需对接、实施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储备保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5类措施,既应对临床必需、用量小、交易价格偏低、企业停产或临床需求突然增加等问题,又要下力气依法打击各类不当行为,综合施治,统筹考虑应对措施。

作者:周玉森         编辑:李傲然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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