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1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被通报 确保廉洁过节

13.01.2015  19:26

  近日,烟台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烟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中央、省、市持之以恒纠“四风”的坚决态度,充分认识“春节将至,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现实情况,充分认识不正之风对党群干群关系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定位,始终绷紧正风肃纪这根弦,扎实有效地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紧盯春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加大对滥发钱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不正之风的明察暗访力度,切实杜绝“节日病”。要聚焦“四风”不发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威慑。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监督责任。

  市纪委投诉举报电话:8812388。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分别是:

  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财政统计站科员王明学公车私用问题。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给予其警告处分。

  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村镇办主任宋宪玉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牟平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海阳市郭城镇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乔海波违反工作纪律旷工三天问题。郭城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莱阳市科协学会部部长李长才违反工作纪律上班玩游戏问题。莱阳市科协给予其警告处分。

  栖霞市教体局校产安全管理监察室主任王树新公车私用问题。栖霞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蓬莱第一中学副校长张绍俭公车私用问题。蓬莱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长岛县卫计局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李义坤违反工作纪律上班玩游戏问题。长岛县卫计局给予其警告处分。

  龙口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戚善魁,时任农村工作办副主任刘萍乘坐公车聚餐问题。龙口市纪委给予戚善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萍党内警告处分。

  招远市政协阜山镇工作室副主任原福松兼职取酬问题。招远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莱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校长张喜违规借用车辆问题。莱州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开发区福莱山街道办事处凤台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王海玲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送节礼等问题。福莱山街道委员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涉案款物。

  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烟台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项目服务部部长姜希宾公车私用问题。中共烟台市纪委高新区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芝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