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员助推未成年人审判

24.09.2014  22:13
  “通过调查了解,张凡(化名)一贯表现良好,后因对学习失去兴趣而辍学,因他人教唆而实施抢劫,走上了犯罪道路……经过此次教训后,其思想行为发生了较大转变,适合社会矫正,建议判处监外执行,促其悔过。

  近日,沂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法庭上,社会调查员根据法院委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教育状况、犯罪原因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当庭宣读调查报告,以便法官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进行评估,为未成年人的量刑、矫正提供参考依据。

  今年以来,沂南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社会调查制度引入少审工作,从司法局、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聘请了10名具备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背景知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志愿者作为社会调查员。社会调查员现身法庭,有助于推动少审工作公开公正,使“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审指导方针真正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6件,社会调查员全程参与,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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