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办医政策松绑 医生多点执业不需书面同意

11.02.2015  13:15

  看病难、看病贵,症结就在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不足,而引入更多社会资本为患者提供医疗资源,成为可行途径。2月10日,山东省卫计委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给社会资本办医“松绑”。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可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同时还允许公立医疗机构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为何要引入?引入更多竞争提供更好服务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山东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23044家,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29.9%,比2013年增加了581家,其中,非公立医院增加到1000所,占全省医院总数的53.94%,比2013年增加了83家。

  具体床位上,非公立医院仍偏少。据统计,全省非公立医院床位6.22万张,占全省医院床位总数的17.30%,同比增长9.5%;非公立医疗机构诊疗人次1.1亿,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17.23%,同比增长6.4%。

  “其实,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已经向社会资本办医释放出积极信号,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关注医改的专家表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将能引入更多的竞争,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资本如何准入?允许社会资本兼并部分公立医院

  规划引导上,山东明确今后出台或调整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或运营。规划未公开的,不得以规划为由限制社会资本投资办医。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布局的限制。

  准入审批上,山东将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疗机构下放至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开办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和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纳入审批大厅集中办理;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举办人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其服务范围、诊疗科目、床位设置、技术准入等,凡符合准入条件的,均不得限制;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额外增加前置审批事项,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经营性质和执业范围。

  目前,全国多个地区正探索社会资本进入公立医院的新形式。此次,山东省卫计委在《意见》中明确,公立医院重组

  □本报记者 李永明

  看病难、看病贵,症结就在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不足,而引入更多社会资本为患者提供医疗资源,成为可行途径。2月10日,山东省卫计委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给社会资本办医“松绑”。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可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同时还允许公立医疗机构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为何要引入?引入更多竞争提供更好服务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山东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23044家,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29.9%,比2013年增加了581家,其中,非公立医院增加到1000所,占全省医院总数的53.94%,比2013年增加了83家。

  具体床位上,非公立医院仍偏少。据统计,全省非公立医院床位6.22万张,占全省医院床位总数的17.30%,同比增长9.5%;非公立医疗机构诊疗人次1.1亿,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17.23%,同比增长6.4%。

  “其实,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已经向社会资本办医释放出积极信号,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关注医改的专家表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将能引入更多的竞争,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资本如何准入?允许社会资本兼并部分公立医院

规划引导上,山东明确今后出台或调整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主管部门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