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建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1+1”制度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09.02.2018  11:55

    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一线延伸,提升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青岛市城阳区探索建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1名法律顾问+1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近日,城阳区两办下发《城阳区关于实施社区公共法律服务“1+1”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推进落实。

    高标准配强两支队伍,满足群众需求。城阳区为每个社区配备1名法律顾问和1名首席人民调解员。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需要具有调解专长,由社区选拔推荐。社区法律顾问由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或任职5年以上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担任,由区司法局向各街道提供熟悉城阳区社情民意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名录,街道在征求社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社区法律顾问单位和社区法律顾问,每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不得超过2个社区。社区法律顾问每周到社区服务不少于4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每年至少组织2次大型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全方位建立运行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和首席人民调解员考核奖惩机制,社区法律顾问和首席人民调解员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核发补助和是否续聘的依据。考核不称职的社区法律顾问、首席人民调解员,取消其下一年度担任社区法律顾问、首席人民调解员资格,如律师事务所有2名以上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称职的,取消律师事务所下一年度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单位资格。健全社区公共法律服务“1+1”制度经费保障,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由区财政、街道财政按照1:1的比例予以保障,按照500户为界点,根据社区户数及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结果每个社区1—2.5万元不等,法律服务需求较大的社区可适当增加服务费用,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补助由街道具体研究确定。

    创新打造网络阵地,提升服务效率。建立互联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发挥好“城阳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开辟社区法律顾问专栏,对社区法律顾问、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群众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将社区公共法律服务“1+1”制度线下服务和线上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各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社区法律顾问、首席人民调解员通过微信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