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3家农信社尚未启动改革 年内基本实现银行化

29.07.2015  14:01

  齐鲁网济南7月29日讯(记者蔡晓彤杨婷婷) 7月2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金融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人介绍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有关情况。

  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取成效年内基本完成目标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截至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134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004亿元,存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连续11年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农村信用社积极推进股份制银行化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改革前,全省农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机构133家,至2014年末,已完成71家机构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51家。”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刘晓介绍,为有效激发农村信用社经营活力,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结合山东农村金融实际,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的部署,提出了今年基本完成、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的工作目标。

  33家法人机构尚未启动改革要求分批完成任务

  上半年,全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至6月末,已有29家法人机构达到了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标准,并正式启动了改革。其中,已挂牌开业2家,获准筹建3家,上报筹建申请1家,基本完成清产核资4家,正在进行城区整合的4家,正在进行清产核资的15家。

  为加快推进剩余33家法人机构的改革,山东省政府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工作的具体目标。提出:金乡、乐陵、兖州、莱阳、沂南、章丘、平阴、商河、博山、沂源、莒南、乳山等12家法人机构要于9月底前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标准并正式启动改革;嘉祥、肥城、无棣、阳信、陵城、夏津、武城、宁津、淄川、河东、罗庄、临沭、新泰、岱岳、东平、文登、巨野、定陶等18家法人机构要于年底前达到组建标准并正式启动改革工作;临邑、平原两家法人机构要于2016年3月底前达到组建标准,6月底前召开创立大会;莱芜市联社要于2016年6月底前达到组建标准,9月底前召开创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