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箭已在弦

05.03.2015  10:35

  3月2日,记者从禹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暂时调整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试点方案还未下达,试点方向也未明确。在这三个改革方向中,禹城市在宅基地管理制度方面积累的经验最多,意愿也最强烈。但最终试点什么,怎么试点,还要等待中央发声,全国“两会”后不久也许就会见分晓。一场牵涉面巨大的深层次改革箭已在弦。

  一篇“命题作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实并不是新题目。之前一些试点,都是在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开展。但此次试点,由全国人大授权暂时调整法律适用范围,涉及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级的重视程度空前。有国土部门人士透露,此前的试点方案以地级市为单位,最终的方案不仅试点范围缩小了,试点内容也比以往的试点更谨慎了。

  据了解,各地在申报试点时,只能申请三项改革内容中的一项。一旦国土资源部批准了一个方面,就只能在该方面进行试点。据禹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璞翌介绍,禹城市在申报试点时,以宅基地改革为试点方向:“这个方面,禹城有一些经验,条件相对成熟。”但有消息称,各地以申请宅基地管理改革的居多,国土资源部很可能进行调剂。各地拿到手的,可谓是一篇必须完成的“命题作文”。

  目前,禹城市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经完成,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这为改革奠定了基础。“在我看来,试点总的想法,就是赋予农民更大财产权利。”陈璞翌说。

  “建设用地入市”不应被夸大

  根据草案,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使用权将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项改革,被外界赋予了众多想象。

  在现有条件下,尽管禹城市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占比不大,但是也有些存量用地能通过试点进行盘活,达到节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此次改革,也斩断了“小产权房”借集体经营用地入市试点“洗白”的念头。国土部门已经明确提出:此类土地不能用于商品住房的开发。陈璞翌认为,即便一些远郊村有零星符合条件的土地,其招商引资的价值也很低。他认为,这项改革主要针对的是东南沿海产业发达的农村地区。在这些地区,由于历史上乡镇企业发达,大量农村土地作为工商业用地,这些地方的试点意愿更为强烈。

  多赢的宅基地管理改革

  草案提出,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从表面上看,改革试点只是将目前的审批权限分别降低了一级。但在背后,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试点大有文章可做,不仅现实需要迫切,而且政府、农民、村集体三方均受益,是一项顺势而为、阻力较小的改革措施。

  禹城在这方面也有一定的尝试,具有改革的条件。例如,探索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加强空闲空置宅基地的处置和利用,其实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时就已经开展。“拆旧房、搬新居,不仅要对农民的房屋和宅基地进行补偿,还要根据每亩13-15万元的标准,对村集体进行奖励。”陈璞翌说。据统计,目前禹城人均宅基地面积超过270平方米,“空心村”问题突出,宅基地的低效率利用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这种局面,并非个例。

  推动力强、阻力小,宅基地管理试点被寄予厚望,也最有可能率先破题。

  征地:难啃的“硬骨头”

  相对于宅基地管理改革,对地方政府来说,征地方面的探索要有更多壮士断腕式的决心和豪气。也正因为如此,才凸显出改革的不易与勇气。

  草案中提出: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安排被征地农民住房、社会保障。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留地、留物业等多种方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总体来说,政府征地没那么便宜了。

  目前,山东省依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以禹城为例,根据城中、城郊和农村三个等级,每亩分别以4.4万元、4万元和3.6万元进行补偿,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另算,并为失地农民交纳社保。

  “如果进行征地试点,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预计将大大提高。”陈璞翌说。(农村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