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电网捕野兔电伤他人 男子被拘3日罚500元

28.12.2015  14:06
  本报讯(记者 刘九省) 私拉电网是违法行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起火灾、电伤他人,甚至危及他人生命。招贤镇某村村民李某不顾他人危险为了一己私欲在棋山镇东方园林西北私拉电网电野兔,野兔没电着,倒是电伤了一位村民,村民报警后被民警抓获。

  前一段时间,晚上9点多,期间闲来无事的李某想寻寻野味,就借了棋山镇小咸服村民段某的电瓶来到了棋山镇东方园林西北边,后又换上了自己先前准备的电瓶电野兔,坐等野味上门,却没想到电伤了另一位“臭味相投”的村民。原来,棋山镇某村李发某,当天晚上带着自家的狗也上山来逮野兔尝尝,不曾想在狗逮野兔的时候,跟着狗跑追兔子,被李某私拉的电网给电伤左脚,并因此摔伤。好在,李某并无大碍。惊吓之余他赶紧报了警。棋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民警了解到,李某使用的电瓶是一种小型变压器,将电瓶的直流电变为交流电,然后接在铁丝上。变压后的电压非常危险,人畜接触后,很容易造成心脏击穿死亡或肢体受伤致残。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电野兔工具予以收缴,并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5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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