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四个心” 算好“五笔账”

11.09.2015  11:29
  山东历史悠久,古为齐鲁之地,是中国文化的源头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这片“孔孟之乡”的土地上,齐鲁先贤的为民情怀激励着山东广大法官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开创出了一条纠纷多元化解、社会共同治理的新途径。

  广搭平台:

  力推社会共同治理

  8月3日一早,高密市醴泉街道居民张明因邻居欠其3000元货款拒不偿还,走进高密市人民法院,径直来到该院的诉调对接中心。很快,值班法官在征求他的意见后,引导他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结果不到半天的时间就与邻居达成了和解协议。

  有了纠纷,在法院不用打官司也能解决?有人提出这种疑问,刚办理完手续的张明非常淡然地说,“没啥好奇怪的,打官司有风险还伤和气,还不如调解稳妥一些,既快捷又省心省事。

  如今在山东各地,有了纠纷先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来化解,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山东法院多年来持续推动完善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工作推进中,山东高院注重制度先行,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注重搭建平台,在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窗口,积极参与基层网格化管理;注重以点带面,坚持试点先行,涌现出了潍坊中院、青岛中院、沂源县法院等“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形成了“以点带面、共同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以济南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为例,该项目于2006年进行开发,后来由于资金链断裂,成为济南市最“著名”的烂尾工程。2000多名购房群众交纳房款后,迟迟无法得到住房,为了维权四处奔波,多次进京上访。在处理该案过程中,济南中院确立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解决方式,两个月内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发放执行款8亿多元。这一涉及人数众多、标的额巨大、社会高度关注、历时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到社会广泛称赞。

  目前,山东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驶入快车道。据了解,在当前全国法院收案数量普遍增长的情况下,近年来山东法院收案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3年、2014年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增幅6.3和1.3个百分点,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得以化解。对山东法院近年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做法,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发挥推动、保障作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百尺竿头,再攀新高。8月13日,山东高院在潍坊召开全省经验交流会,推广“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潍坊中院的经验和做法。据悉,今年,山东省委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确定为全省重大改革任务,省人大常委会也已经着手启动地方性立法工作。山东高院院长白泉民表示,下一步,山东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推动形成党政主导一盘棋、社会参与总动员的工作格局。

  无缝对接:

  凝聚纠纷化解合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在落实这一任务过程中,山东各级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依托,加强与非诉解纷方式的衔接配合,凝聚纠纷化解的合力,致力于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升级版”。

  沂源县鲁村镇的齐宝华和齐立运是多年的老邻居,两家因翻建房屋发生纠纷,经村委、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齐宝华到当地法庭要求立案。立案法官没有急于立案,而是与常驻在法庭的人民调解员老韩一起赶到双方家中,招呼两家仔细算起了账,从经济账到信誉账再到时间账,“五笔账”还没算完,两家紧张的气氛就淡了下来,对纠纷中各自的过错也有了数。

   最终,在法官和老韩耐心的调解之下,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幸亏没打官司,都解决了,真舒坦。”跟法官告别后,齐宝华深吸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像这样的相邻权纠纷在农村很多,大多是为了斗口气,如果对簿公堂,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纠纷解决。”沂源县鲁村法庭庭长赵晓莉说,每个诉讼都存在一定风险,让老百姓打官司之前心里“先有数”,不仅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更让很多矛盾在萌芽状态就得到了化解。

  矛盾发生后,如何让当事人了解和选择非诉讼渠道?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面对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压力,山东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积极推行“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强化法律释明工作,主动向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五笔账”,让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化解矛盾。今年以来,潍坊有54.6%的当事人在诉前算好“五笔账”之后,自愿选择了和解、调解等非诉方式。

  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配备专职调解员、建立网络调解机制、落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开展诉前辅导甄别……山东各级法院不断优化内外资源配置,织密纵横交错的调解网络,实现了纠纷的有序分流和高效化解。

  据了解,目前,山东三级法院全部成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部门;有103个法院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门人员,实现了工作的归口管理。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协助培训人民调解员3万余人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5万余件,审理司法确认案件6000余件。

  百舸争流:

  多元机制亮点纷呈

  山东法院在大力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同时,立足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实施了许多有特点有亮点的便民、利民新举措,极大地丰富完善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内容,呈现出百舸争流、亮点纷呈的可喜景象。

  类型化纠纷衔接。潍坊法院针对类型化、专业化纠纷日益增多的趋势,推动建立专业性调解中心70余个,涉及保险、医疗、消费等10余类纠纷。在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设立巡回法庭或法官工作室,协同化解类型化纠纷,去年以来全市89%的劳动争议纠纷、91%的交通事故纠纷、65%的医患纠纷在诉前得以解决。涌现出了寿光蔬菜批发业调解协会等一批行业调解协会组织。

  四级纠纷化解平台。青岛中院主动与市综治委等1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起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社团行业组织、行政机关及公安检察机关“四类对接”,实现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打造人民陪审员、专家、律师与专职调解员四支队伍,仅特邀专家调解员队伍就有50余名专家。

  司法调解与诉调对接。东营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加大诉调对接力度,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方式处理纠纷达2400余起;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选聘了272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在企业内部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

  专业化调处中心。莒县法院以一部分退休离岗法官、检察官、警官为主体,组建起交通事故、医疗、劳动争议三大专业化调处中心。对诉至法院的矛盾纠纷,首先引导当事人选择到三处调处中心进行调解,法官担任业务指导。调处中心建立以来,已化解纠纷2100起,调解成功率达98.7%。

  联调工作机制。济南历下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开展“能动司法、服务社区”工作,在13个办事处设立工作站,在98个社区设立工作室;与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交警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法庭,2012年以来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率达47.7%,平均审理期限缩短了近30天。

  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山东法官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四心工作法的指引下,一次次地释法明理,一次次地细算“五笔账”,群众解决纠纷有了更多元的选择,变得越来越顺心与安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