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44种药取消最高零售限价 便宜好药将回归

18.03.2015  10:50

  

    告急、缺货、断顿……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等低价药此前频频出现这一现象,个别药品甚至“一药难求”。如何“拯救”低价药?日前山东省卫计委正式发布通知公布低价药清单,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内品种外,取消了81种西药、163种中成药最高零售限价。同时明确采购方式,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对符合资质的低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直接挂网。

   低价药厂家不愿产,消费者难买到

  2012年年底,济南曾全城难觅仅1元多的红霉素针剂。有患儿患支原体肺炎,医生告知红霉素针剂治疗比较有效,可家长跑了多家 医院 和药店,均未买到。

  记者调查发现,从1998年开始,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数十次各类药品“降价令”,统一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限价销售。然而,由于制药成本上升、药企利润到达临界点,多种常用药面临消亡危险。

  “有很多基本药物在招投标入围后又停止生产的案例。甘草片、黄连素、病毒唑等一些价廉的经典好药,常常在我们社区 医院 ‘断供’。”济南一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先生说,很多低价药限价之后加上配送成本,企业觉得难以赚钱。“有的医生在处方上一味地选用进口药和国家单独定价的药品,少开或不开低价药。”驻济一家三甲 医院 质控部门负责人说,药品过度使用才是导致百姓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的首要原因。

  基于这一原因,2014年4月,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曾联合发文,宣布建立我国常用低价药生产及供应保障机制,避免出现低价药“中标死”,廉价基本药物短缺,患者无药可用或只能选择高价药的困境。国家发改委正式宣布取消530种低价药最高零售限价。影响 联合采购,或刺激药企加大产量。

  此次山东明确低价药品范围包括国家发改委和山东省物价局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内品种。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对符合资质的低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直接挂网,低价药品所有交易必须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

  记者获悉,山东取消低价药品原挂网限价及最高零售限价,挂网价格统一标注为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公立 医院 直接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成交、及时结算,并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如实填报成交价格,鼓励以市或县为单位联合采购,量价挂钩,统一议价。业内人士表示,取消限价,药企生产积极性提高,经典好药回归,“联合采购,需求量提高,也可以刺激药企加大产量。”

  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原挂网价格、一定时期内实际交易的平均价、最低价等信息在平台内及时显示,引导医疗机构与企业合理议定成交价格。在常用低价药品范围内的基本药物(含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和继续使用的省增补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 医院 综合改革试点 医院 常用药品中标产品仍执行原中标价格。山东明确,各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药品目录中的常用低价药品执行低价药品政策,实行以省为单位货款集中结算、零差率销售。

   释疑

  取消限价交易价格不会普涨

  低价药取消限价,会不会造成药品价格大幅上涨?有业内人士介绍,低价药品多是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即使放开最高零售限价,企业也不会轻易涨价。虽然有了价格提升空间,但实际上还是降低了消费者的医疗负担,“用了几块钱的药就不用买几十元的药。”

  此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引导,防止经营者

  滥用自主定价权。山东也将加强采购供应监管,解决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按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 医院 综合改革试点 医院 使用的低价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其他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 医院 使用的低价药品,要在实际成交价格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加成。零售价不得突破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低价药品还将实施市场购销价格监测,避免价格频繁变动或变动幅度过大。密切关注临床药品供需状况,对于仍不能满足需求的药品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原标题【 山东244种药取消最高零售限价 便宜好药有望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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