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学谋划 规范管理 稳步推进档案工作

19.12.2014  17:56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规范管理、高效建设、夯实基础、提升效能”总要求,夯实档案基础业务,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档案科学管理能力,努力提升档案服务利用效能,做到了档案工作“四个规范”,即“规范管理体制,实现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收集整理,保证资源齐全完整;规范安全保管,确保档案万无一失;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市局及10个分县局档案工作全部被山东省档案局认定为“省特级”单位,全部被山东省档案局、省工商局联合授予全省工商系统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表彰为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先进系统。

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建立档案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把档案工作列入全局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过问、查看和研究档案业务建设和管理利用情况,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各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制定《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管理办法》,健全档案工作网络,将档案工作列入登记注册、年度审验、商标注册、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明确了各个工作岗位在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归档方面的职责,并提出具体的标准要求,形成了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相适应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有效的档案工作体系。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应归尽归。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3]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修订了《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档案分类方案》,进一步科学、详细地明确了文书、声像、实物、会计、设备、专业等一系列档案归档范围和整理标准。通过制发文件、召开分县局及机关业务科室会议培训、现场指导、检查评估等形式,保证了材料的形成有标准、积累有规范、归档有依据、整理有要求,做到了文件材料应归尽归,档案管理科学有序。

从实际出发,实现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按照国家和省市档案局的要求,从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出发,依托工商信息管理系统对室藏文书、声像、专业等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处理,其后,对接收的纸质文件随时进行数字化处理,与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电子版一起管理、归档。保持归档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内容、编号、保管期限的一致性。将档案信息化列入登记注册、年度审验、商标注册、行政执法等工作流程,纸质文件随时进行扫描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做到了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既有利于档案的科学管理,又有利于档案的开发利用。室存档案179396件,电子文件178177件,766G。抓系统,全面开展全市工商系统档案科学化管理工作。通过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发文件进行部署、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要求、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强化力度、现场指导提高工作水平,积极构筑全系统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体系。目前,全市工商系统74个建制工商所中有28个工商所档案工作晋升省一级,15个工商所晋升省二级。工商档案设施、管理环境进一步改善,档案业务建设更加规范,档案制度更加健全,档案机制更加完善,档案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发展,从各个环节有效提升全市工商系统档案工作整体水平,达到了“基础设施好、档案资料全、管理体制优”的档案管理目标。

                                            淄博市工商局办公室              淄博市档案局馆室科

责任编辑: 淄博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