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技项目监管 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

31.03.2015  16:37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滨州市科技局主动适应,自我加压,积极作为,以加强科技项目监管为发力点,全面带动和提升科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 以近年来的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为重点,邀请省财务专家和项目专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分析、问题剖析、工作点评、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提高认识、查摆问题、督促整改。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350余人次。 二是督促自查自纠。 历时一个月开展全市科技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专项检查活动,市县科技部门上下联动,按照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市级以上200余项在研科技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检查活动以自查自纠为主,着力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规范管理的自觉自律意识。 三是购买专业服务。 委托滨州宏信、四环五海等会计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对检查情况全部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明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时限到期后,由会计事务所再进行一次或多次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已对46个项目进行了审计检查。 四是实行“包干制”。 对部分重点项目,打破领导分工和科室界限,由市科技局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县区科技局负责人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实行“一对一”管理,即由同一个工作小组对同一个项目实行全程监管、全程负责,相关责任“可追溯”。 五是试行约谈制度。 对问题突出、整改措施迟迟不到位的项目单位,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以《项目合同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为依据,明确指出某些项目单位在任务指标落实、经费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筹配套资金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六是规范业务流程。 制定《关于加强全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监管的意见》《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崔洪刚市长在全市科技奖励大会上的讲话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细化分解2015年全市重点科技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和具体责任,实行严格考核。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实行一体化管理,对重点业务和重点环节实现公开运作、阳光运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