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积极应对环境监察培训工作新常态

15.04.2015  11:44
      为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环境监察培训长效机制,近期出台《关于加强环境监察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环境监察培训工作新常态。       一是围绕“”字提认识。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社会公众对打击污染环境行为也寄予了厚望,环境监察工作已经进入了铁腕治污、综合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新常态。树立“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的思想,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全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敢担当的环境监察队伍。       二是突出“”字做文章。结合新形势下队伍自身执法独立性不强、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困扰执法力度的实际,确定培训内容,紧扣环境监察工作实用主题,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专家授课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学习运用。培训内容涉及思想政治理论、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两高司法解释、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典型案例分析与执法要点解析等多层次多方面,着力提高环境监察队伍职业化水平。       三是把握“”字求效果。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学小组,严格审定培训计划,严密督促组织实施,严肃评估反馈教学效果。支队领导亲自授课,部门负责人带头参加培训,授课计划不合格不放过,培训时间和人员不到位不放过,教学效果不理想不放过,确保培训一批、收效一批、合格一批,形成层层抓培训、人人受教育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