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律师和法治宣传作用 积极服务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04.12.2017  15:39

      近日,省司法厅根据《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和法治宣传作用服务全省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就服务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作出了部署。

      一、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为“两委”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求各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换届选举工作实际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类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深入宣传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征用等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依法维护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微平台等媒介和载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开设法律课程、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培训、送法下乡、法治文艺进村和城市社区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使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职能优势,为“两委”换届选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保障。着力把法律服务贯穿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组织指导律师等广大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运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等手段,为换届选举把好“法律关”,保障换届选举依法、公开、公正进行。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换届选举法律和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协助处理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问题,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并对其进行梳理和提出法律建议。积极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提升村和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工作,采取政策宣讲、教育引导、依法处理等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整合律师等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力量,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组织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当好政策参谋和法律助手,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在换届选举中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积极发挥正能量。要求各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对律师行业的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按照“严管理、保权益、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加大执业监管力度,引导律师队伍恪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严格依法行使权利。认真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书面报告备案制度,切实做好律师办理涉及换届选举案事件的监督指导,不断为换届选举工作注入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生动实践, 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积极传播法治理念,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切实加强对做好“两委”换届选举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把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全省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求各市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切实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加强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组织、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服务保障“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合力,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和普法工作者,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